提案者為向永豐捐贈眾籌提出贊助要約,其雙方權利與義務等之相關事宜如下述,提案者完成提案、或勾選「同意提案契約書」時,即視為已閱讀、暸解、並同意以下所有約定條款的所有內容。
(一) 提案者必須是具備完全行為能力的自然人、或合法登記的法人或團體。若提案者為未成年人,應由其法定代理人閱讀、暸解、並同意群眾募資平台 永豐捐贈眾籌 提案契約書(「本合約」)之所有約定內容及其修改後之內容,始得開始使用或繼續使用本服務。
(二) 提案者應完成註冊程序,包括填寫會員資料、以及提供註冊流程中所要求之相關文件或資料。提案者欲使用本服務之所有功能者,並應依本服務當時所訂之方式完成會員認證。
(三) 提案者應擔保其所提供的所有資料,均為正確且即時的資料,且不得以第三人之名義申請;如提案者所提供的資料事後有變更,提案者應即時更新其資料。如提案者未即時提供資料、未按指定方式提供資料、所提供之資料不正確或與事實不符、或未即時更新資料,永豐捐贈眾籌得不經事先通知,隨時拒絕、或暫停對該提案者提供本服務之全部或一部。
博弈性質之競賽、抽獎、保健食品、酒類、政治獻金內容。
其他經平台判斷之不當內容。
(一) 永豐提供網路平台服務,供提案者自行刊載內容
(二) 提案者應完整刊載包含:
(1) 專案說明文案
(2) 專案募資金額目標
(三) 平台上所刊載之物件、說明內容、及相關訊息,包括所刊載之多媒體檔案,均係由提案者自行提供、上載、及發布,並由本服務系統刊載於網站,提案者應擔保其內容之真實性、合法性、即時性等,永豐平台就刊載內容之真實性、合法性、即時性等並無審查之義務,亦不負任何明示或默示之承諾或擔保。提案者所刊載之物件、說明內容、或相關訊息等,如有違反法令、違背公序良俗、侵害第三人權益、或有違反本合約之虞之情形,永豐平台得不經事先通知,直接加以移除、使之無法被存取或被閱讀、或採取其他限制性措施。
(四) 經由永豐捐贈平台所進行之募資項目,應由提案者自行負責回饋之磋商及履行,提案者提供之資料、提案者所刊載之物件及相關訊息、以及與募資相關之事項等,要求提案者就其所涉及之疑義或爭議,即時提出說明及有關資料。
(五) 如專案進行期間要求退款或變更贊助內容,永豐平台得變更其贊助項目與內容,提案者不得異議。如專案成功結束後方要求退款或變更贊助內容,提案者應自行衡量允可與否、並自行處理退款與後續相關事宜,概與永豐平台無涉。
(一) 書面:本合約得以電子文件代替書面。
(二) 本契約以中華民國法令為準據法。雙方如因本服務、本服務條款及本服務之相關規範所生之爭議,同意以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。
(三) 契約解釋、補充協議及疑義解釋:本契約條文如有未盡事宜,經雙方同意得以附件補充之,如有疑義應由雙方本友善互助之原則協商處理。
(四) 本合約以電子文件形式行之,或勾選「同意提案契約書」時,即視為已閱讀、暸解、並同意以上約定條款的所有內容。